台北大學主辦全國大專盃詩詞歌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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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學主辦全國大專盃詩詞歌唱比賽

文章維仁 » 2006-11-21 02:16 PM

舊愛新歡第一屆全國大專盃詩詞歌唱比賽
http://203.68.135.115/poem/
主辦:國立台北大學
◎活動宗旨
有古典文化的根,人的情感才會深厚博大;有新的歌曲,才能抒發屬於現代的情感。以古典詩詞為基礎,加以吟唱,或配以現代音樂,應是詩詞吟唱走向現代的一個可能方向。
藉此大專盃詩詞歌唱比賽活動的舉行,期望能使古典詩詞更為人所知,更為人所願意去認識和瞭解,在此過程中也可藉音樂詮釋古典詩文的內涵,展現古典詩詞在現代重生的契機。透過傳統與創新的結合,不僅希望藉此呈現古典詩詞之美,並試圖探尋詩詞傳唱在今日可能的新發展,並進而增進學子對古典詩詞之體會及鑑賞,加深社會大眾對古典詩詞的認知與喜好,達成詩以達意、樂以發和、促進社會和諧之目標。

◎活動對象:中華民國境內之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所)皆可組隊參加。
◎活動內容
一、比賽方式
(一)、舊愛組:設團體一組,分別以古曲及已發表之以現代音樂來演唱古典詩詞者各選一曲,共演唱二首。
(二)、新歡組:設為個人及團體二組,指以現代音樂將古典詩詞重新譜曲 未曾發表者,演唱一首。

二、比賽規則
(一)、個人組上限三人,含作曲、演唱、伴奏各一(亦可自彈自唱),違者不予計分。團體組以二十人(包括演唱、作曲及演奏者)為上限,可以任何樂器伴奏。
(二)、每人限參加一組,出場一次。舊愛組演唱古曲及現代曲各一首;新歡組限以一首創作作品參賽。
(三)、各組原則上需依原作演唱;但新歡組允許襯字、疊句及小部分的文字創作。
(四)、初賽以繳交之影音檔評比,每組由評審選取十二名參加決賽,若分數相同則增額參賽。但若有報名人數過多或過少之情形,主辦單位得酌予更動之。
(五)、參賽者因個人因素無法與賽者,以棄權論。參賽者如未經同意而私自更動比賽順序或主要參賽人員者,不予計分。
(六)、決賽每組參賽者「一開口或有動作出或配樂響起」開始計時,舊愛組員則以六分鐘為限;新歡組個人賽以三分鐘為原則,團體組員則以五分鐘為限。
(七)、決賽之名次依照總分高低排序,若分數相同則委由評審決議之,同一名次不取兩名。

(八)、參賽者明白及同意主辦單位有權:
1.評選合格者參加決賽。
2.在參賽者有不當舉動或經檢舉創作抄襲查證屬實時取消參賽者資格。
3.根據評審結果公佈比賽結果。
4.針對本次活動過程錄影製作影音光碟以為宣傳及公益性推廣教育之用。

三、評審
(一)、評審委員:擬邀請具公信力的知名音樂家與有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等擔任評審。初選三名評審、決賽五名評審。
(二)、評審內容:由評審會商訂定之。

四、獎勵辦法
(一)、每組取前三名,頒發獎金及獎牌。其它進入決賽者均致贈紀念品一份。
(二)、設立若干個人獎項,如最佳主唱、最佳表演、最佳創作、最佳人氣等獎項。
(三)、頒獎時,參賽者須推派代表上台領獎,否則視同棄權,取消其資格,由下一順位之參賽者遞補之。
(四)、獎既頒出,除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形,否則不得無故更改或追回。

五、獎項內容
【舊愛團體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12000元及獎牌一面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牌一面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 6000元及獎牌一面
【新歡團體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12000元及獎牌一面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牌一面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 6000元及獎牌一面

【新歡個人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牌一面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 7000元及獎牌一面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 4000元及獎牌一面
【個別獎項】
最佳表演獎 獎金新台幣 2000元及獎牌一面
最佳創意獎 獎金新台幣 2000元及獎牌一面
最佳票選人氣獎 獎金新台幣 2000元及獎牌一面
最佳伴奏獎 獎金新台幣 2000元及獎牌一面

◎活動時程
95.10.01~11.26 報名及初賽影音檔收件
95.12.04(一) 決賽入選名單公佈
95.12.17(日) 決賽
95.12.30(六) 相關活動演講、示範及得獎光碟發表
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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