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2巴塞隆納奧運會起,奧運籃球比賽開始允許職業球員參賽,美國隊組合NBA(美國職業籃球聯盟)的超級巨星參賽,包括Michael Jordan、Magic Johnson、Larry Bird、Charles Barkley、Karl Malone、John Stockton、Scottie Pippen、Patrick Ewing、David Robinson、Chris Mullin、Clyde Drexler等夢幻組合,號稱「dream team」,這真是我們球迷以往夢寐難求的風雲際會!
話說唐肅宗乾元元年某日,中書舍人賈至早朝大明宮之後,寫了一首〈早朝大明宮成兩省僚友〉,杜甫、王維、岑參這三大詩人都就依題酬和賈至。難得杜甫、王維、岑參這三位名震古今的大詩人同題唱和,這對我們愛讀詩寫詩的人來說,也真可算是千載難逢的風雲際會「dream team」了!
看NBA籃球轉播時,連這些籃球巨星境界的百分之一,都是我們球迷永難企及的,但是,我們仍然難免要對他們的球技說長論短一番,往往講得津津有味,口沫橫飛。同理,杜甫、王維、岑參三大詩人作品的境界,也是出神入化到我們遙不可及的地步,讓我也很想對這幾首詩來個說長論短一番,此舉大膽之甚兼無禮之甚,但卻倒也頗有樂趣,在下試著先來說幾句,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引得各位詞長也能對此發表您的卓見。
一、
「和詩」依其押韻狀況大略可分為三類:
1.和意:和意而不和韻
2.和韻:依原作者所用韻目,但不依照原作逐一步韻。
3.步韻:按照原作所使用的韻腳順序,逐一跟著押韻。又稱「次韻」。
杜甫、王維、岑參這三首和詩,都未依照賈至用韻而和,足見盛唐名家和詩,重和意而不重和韻,更遑論步韻。步韻大概是從中唐元稹、白居易開始形成風氣,到了北宋蘇東坡、黃庭堅更是蔚為潮流,後世詩人酬和,便以步韻為尚。袁枚《隨園詩話》曾謂:「余作詩,雅不喜疊韻和韻,及用古人韻。以為詩寫性情,惟吾所適;一韻中有千百字,憑吾所選,尚有用定後不愜意而別改者,何得以一二韻約束為之?既約束則不得不湊拍,既湊拍安得有性情哉?」
個人以為:步韻雖然容易羈絆性情,但也存在詩友相互酬唱的樂趣,吾人固然不宜全盤否定步韻和詩的價值。但是,如果只是為了遷就原作的韻腳,反而妨害了和作的情意,甚至不顧詩句的合理與通順,更甚者和韻而未和意,那倒不如效法先賢「和意而不和韻」。林正三詞長《詩學概要》一書亦云:「近世詩人,亦多有次韻之作,然如眼高而才窘,心壯而手低,則不如不做。」善哉斯言,足以發人深省。
二、
和詩必須跟隨原詩的意思來唱和,甚至還得盡可能把原作者寫進和詩裡去,才見和詩的本意。賈至原作是寫早朝大明宮,杜甫、王維、岑參也都寫早朝大明宮,而且都在和詩的末尾恭維了原作者賈至,實在都是非常美善的和詩!岑參和杜甫的官職低於賈至,所以岑、王二作的題目都題作「奉和」,而王維的官職與賈至相仿,所以題目上只有「和」字(少了個「奉」)。
岑作結聯「獨有鳳凰池上客,陽春一曲和皆難」,杜作六至八句「詩成珠玉在揮毫。欲知世掌絲綸美,池上於今有鳳毛」,二者都相當恭維賈至;王作結聯雖然也寫賈至,但只是「朝罷須裁五色詔,珮聲歸到鳳池頭」,比起岑、王二作是清淡多了,這應該也和官職的高低有關。我們欣賞這三位大詩人的和詩,可以發現:
和詩的題文和內容,都應依照和作者與原作者之間的關係來作調整。名家手筆果然不凡,連這類細節也都謹守分寸。
三、
賈至〈早朝大明宮成兩省僚友〉從內容來看,是屬於「朝省詩」,所以杜、王、岑三首和詩,也都是「朝省詩」。「朝省詩」寫的是大臣早朝朝拜天子的情況,雖非應制而作,但與「應制詩」同樣講究
富麗精工、感恩頌德。這種宮廷文章本來就比較沒有真實的感情,再加上和詩本來就帶有應酬的意思,所以愚意竊謂杜甫、王維、岑參這三首早朝大明宮的詩作,其水準當然不能與三大詩人詩集中的很多千古絕唱相提並論,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小瑕疵,前人多已有所評論,例如:王維重用了「衣」字,而且詩中所寫的服飾類名詞過多;岑參也重用了「春」字;杜甫頷聯用了寒嗆的「燕雀」,不符宮廷文學所講究的富貴堂皇。
四、
從近體詩的格律來看,賈作和王作在第六句銜接第七句時,都
「失黏」了。按照正常的法度,賈作和王作第六句的格律是「平平仄仄仄平平」,則第七、八句應該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杜作),然而,賈作和王作此處都「失黏」了,導致第七、八句變成了「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初唐詩人往往不忌失黏,盛唐詩人也有失黏之作,中唐以後則逐漸減少,後人把這種失黏的特殊格式美稱為「折腰體」,例如王維的渭城曲傳誦千古,就是最有名的「
折腰體」詩。我們可以把「折腰體」視為近體詩尚未穩定成型的過渡現象,失黏自宋朝迄今往往被視為違律,但是在賈至和王維所處的盛唐時期,卻是正常的現象,吾人不可以違律看待賈、王二作。
(待續,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