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 寫:可參考林正三先生<詩學概要>第六章「命意」: ....
律絕之詩切忌意雜,蓋意雜則詩不純矣,尤以絕詩為最,因絕詩祇四句,於此短短之二十八字中(五絕為二十字),欲闡明一意,已有字少情多之歎,如數意夾雜其中,則易令人有不知所云之感。如有數意,可分成數首連章描寫,較為妥切。如李白之【清平調】等即是。王夫之亦云:「一詩止於一時一事,自十九首至陶謝皆然。既以命意成章,則求盡一物、一景、一情、一事之旨,得盡而畢」。又云:「一篇載一意,一意則自一氣,首尾順成,謂之成章。詩賦、雜文、經義有合轍者,此也」。
多謝李雨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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