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發 寫:愁絹素手織─平仄仄仄仄,此句應作,平仄仄平平。
濛鴻詞中意─此句一二四字雖注明可平可仄,但以做成律句為佳。即平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仄,二式。
艷即豔,在第十四部,迴通回,屬第三部。
韻書沒有的字,有的是古字或俗字,可找出相通的字來判定所屬韻部,如果都不是,可以依其他字書,如辭海、康熙字典,先查出詩韻所屬的韻部,再來歸屬詞的韻部。
謝謝小發詞長的指導, 因為需更動處太多, 已失原味, 故擬重寫.
詞長將平仄格律說明的很詳細, 感謝在三. 若重貼後還有錯處, 務請不吝在給予指導
小發 寫:愁絹素手織─平仄仄仄仄,此句應作,平仄仄平平。
濛鴻詞中意─此句一二四字雖注明可平可仄,但以做成律句為佳。即平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仄,二式。
艷即豔,在第十四部,迴通回,屬第三部。
韻書沒有的字,有的是古字或俗字,可找出相通的字來判定所屬韻部,如果都不是,可以依其他字書,如辭海、康熙字典,先查出詩韻所屬的韻部,再來歸屬詞的韻部。
小發 寫:無非 寫:謝謝小發詞長的指導, 因為需更動處太多, 已失原味, 故擬重寫.
詞長將平仄格律說明的很詳細, 感謝在三. 若重貼後還有錯處, 務請不吝在給予指導
說是指導實在不敢當,只是分享一些心得而已,無非詞長太客氣了。格律是死的,按譜填詞只要稍稍注意就不會出錯了,期待詞長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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