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詞長近來詩興盎然,在雅集各版頗多唱酬,實令氣弱才窘如維仁者羨慕不已。但是,維仁也有若干建言,不敢不據實奉陳:
一、和詩以和意為主,所以應該針對原作的立意來唱和,也許是響應、也許是答覆、也許是勸勉、也許是慰問。和作應該照應到原作的用意,至於是否要「步韻」或「和韻」,則是其次的問題。
二、自元稹、白居易以來,逐漸風行步韻(次韻)和詩。然而,如果僅是依次步韻而未和其意,實在不好稱作「和詩」。
三、如果僅用某人某詩之韻,而未和其意,宜稱為「用韻」。此時,詩意已與原作無關,不妨另起爐灶新開主題,題目下也許可以加個副標題「用某人某詩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