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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修正參賽資格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6 08:22 AM
樂齋
消息來源: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http://ed.arte.gov.tw/index.aspx

消息標題: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修正參賽資格

消息內容: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由教育部主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每年均吸引了數百件的參賽作品,歷年來選出優秀文藝作品無數,亦造就了許許多多的文藝家,豐富了國人藝文涵養及生活品味。本年度的「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已截止收件,凡具中華民國國藉者,均可參加。但明(95)年起,為配合藝術教育需由校園扎根之政策,參賽資格已修正為限具有教師或學生資格者,請愛好文藝創作的人士特別注意此一訊息。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示,近年來政府文教部門一致認為,若要民眾培養美感、愛好藝文,光從廣建美術館、音樂廳、或大量舉辦藝文活動等,都是不夠的。根本之道是應從學校藝術教育、美育扎根校園來著手。因此,有感於一般文藝獎項多為社會人士而設,學校師生的作品不易找到出口,該館於是於今年建請教育部修正文藝創作獎參賽資格規定,由一般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改為限具有教師或學生資格者,方得參加。本項修正規定已於今年獲教育部核定發布,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此項新資格限制的規定,是從明年度參賽時才實施,今年度的參賽者不受新規定的限制。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示,雖然新規定排除社會人士參賽,但目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各地方政府及有關單位,或民間社團等,仍有舉辦很多文藝獎項可供社會人士參賽,並不會產生排擠作用。同時該館認為,若未來社會藝術教育獎項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導,學校藝術教育由教育部主導,也符合目前政府改造、事權分明的需要,對整體國家資源的運用將有正面的效益。

發佈時間: 2005/10/20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6 08:27 AM
樂齋
我不贊成教育部文藝創作獎修正的辦法,
--雖然我明年本來就不能參加比賽.
若要使學校師生的作品得到發表的園地,
用鼓勵的方式會比限制其他社會人士參賽的方式要好.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6 09:03 AM
維仁
個人也不認同這項變革:
藝文活動的推廣,當然不能只侷限於校園。
如果要在校園中提振文藝,大可另設學生組、教師組的競賽,卻不宜改變這項行之有年的活動。
此外,今日在職教育蓬勃發展,有「學生」身分者比比皆是,這也許會造成另一種不公平。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6 10:48 AM
嚥琀
不是老在推廣要終身學習嗎?每個社會上的人都兼具著學生身份。在職場不也是一種無止盡的學習嗎?在家當主婦的不也是一直在接受親職教育和家庭管理的訓練嗎?

其實上了班的都覺得學生時代最悠閒,當老師的更有令上班族眼紅的寒暑假,這兩類的人要參賽其實本來就比一般社會人士略佔優勢。

而且學生除了一般社會上的文藝獎之外,各校都還有文藝獎,機會也比一般社會人士多。教育部這樣的決策不知是從怎樣的邏輯來思考的。一下子又說要教育是全民的,一下子又把教育部的獎僅限於校園內。搞不懂。
這就是現在的政府吧。地圖要橫過來擺,金鐘獎可以等評審評出入圍名單後再收回修改規則,就算明年這文藝獎要再向下扎根到限制國中以下學童參賽也不令人意外。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6 12:39 PM
樂齋
嚥琀 寫:其實上了班的都覺得學生時代最悠閒,當老師的更有令上班族眼紅的寒暑假,這兩類的人要參賽其實本來就比一般社會人士略佔優勢。


說是優勢倒也未必,以我這個國中國文教師來說,莫說是寒暑假了,連平常的假日也可能被剝奪,其他尚有若干苦處,不過各種行業都有它的辛苦之處,所以我們國中教師的這些情況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我只是覺得比賽沒必要侷限於學校內,開放資格反而能維持比賽作品的水準.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7 10:03 AM
風雲
這個新規定未免太誇張了,我也不贊成!
這樣反而會使水準下降吧!
或許我們可以寫信去建議.

文章發表於 : 2005-10-28 09:15 AM
嚥琀
不好意思,一時倒忘了雅集中不少朋友是當老師的。

各行各業有各自的辛苦,當老師也是挺辛苦的。不過和一般上班族聊起來的時候,倒真是大家都羨慕這個寒暑假,我想只有自己在當老師的知道這個寒暑假也未必真是輕鬆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