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屆臺北文學獎徵文辦法(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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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風雲, 儒儒

第22屆臺北文學獎徵文辦法(節錄)

文章故紙堆中人 » 2019-10-28 09:33 PM

第22屆臺北文學獎徵文辦法(截錄)

第22屆台北文學獎自108年11月1日起開始收件,至108年12月3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簡章與競賽詳情請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https://bit.ly/2Wo4yD5)或第22屆台北文學獎官網(http://literature.award.taipei/22th/)查詢。

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1. 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 作品體例:
(4)古典詩:須創作組詩(4首為一組)。限絕句或律詩組詩。

3. 徵文主題:
(1)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

4. 獎勵名額:各取首獎一名、評審獎一名、優等獎兩名。

5. 獎勵方式:
(1)獎金:
④古典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故紙堆中人
系統管理員
 
文章: 1009
註冊時間: 2005-09-03 10:29 PM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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