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屆台北文學獎徵稿辦法(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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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風雲, 儒儒

第二十一屆台北文學獎徵稿辦法(節錄)

文章故紙堆中人 » 2018-10-26 09:55 AM

http://literature.award.taipei/21th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畫執行:文訊雜誌社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7年12月3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下載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下載word檔】.【下載PDF檔】),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B2 第21屆臺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組別」與「文類」。

(一)競賽類
1. 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 作品體例:
(4)古典詩:須創作組詩(4首為一組)。限絕句或律詩組詩。

3. 徵文主題:
(1)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

4. 獎勵名額:各取首獎一名、評審獎一名、優等獎兩名。

5. 獎勵方式:
(1)獎金:
④古典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故紙堆中人
系統管理員
 
文章: 1009
註冊時間: 2005-09-03 10:29 PM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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