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20中華民國佛教華嚴學會詩聯徵稿
主辦:中華民國佛教華嚴學會
特唱: 11~17言對。若採冠首聯,限冠「華嚴」、「賢首」或「鹿谷」字樣,次序不得顛倒。若非冠首聯,內容需與「佛教華嚴宗」及「大華嚴寺(鹿谷道場)」有關。
首唱:題目自訂,內容需與「佛教華嚴宗」及「大華嚴寺(鹿谷道場)」有關。五、七律均可。
次唱:現場擬定。
參加對象:特唱首唱:限受邀者;次唱:限特唱首唱入選者。
特唱首唱 截稿日期:5月30日
投稿信箱:life@huayenworl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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