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屆臺北文學獎.徵文辦法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3年11月30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徵文主題
(1)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
(2)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
(3)舞臺劇劇本:主題不限,惟以「臺北經驗」為佳。
辦法詳文:http://literature16th.culture.gov.tw/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3年11月30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徵文主題
(1)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
(2)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
(3)舞臺劇劇本:主題不限,惟以「臺北經驗」為佳。
辦法詳文:http://literature16th.cultur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