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屆南瀛文學獎徵獎辦法摘錄
(詳見 http://www.tainan.gov.tw/tnc/act/nanying15.htm)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縣政府
參、收件時間
2007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肆、收件地點
73049臺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臺南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課。
陸、徴獎類別及參加資格
一、創作獎
(一)資格:本籍或出生地臺南縣,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設籍臺南縣者,並持有證明。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
1.現代詩︰10首,以詩集型態,並署名總詩集名稱,其中1首為20行以上的詩。
2.古典詩:10首,其中需包含傳統詩、詞二種以上體裁,以詩集型態,並署名總詩集名稱。
3.散文︰3千字至5千字。
4.短篇小說︰5千字至8千字。
5.兒童文學:可擇下列一類參選
(1)童詩:10首,以詩集型態,並署名總詩集名稱,其中1首為20行以上的詩。
(2)故事、童話、寓言:2千字至3千字。
二、劇本獎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均可參加。
(二) 須以華文撰寫,作品以臺南縣風土民情為題材。
(三) 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適合舞台演出為標準。
(四) 應附300字以內劇情大綱。
(五) 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1至1.5小時左右為宜。
三、文學部落格獎
(一) 不限國籍,於活動報名截止前成立之部落格皆有資格參賽,報名者必須為版主本人。
(二) 須以華文撰寫,以書寫臺南縣風物(如文化資產、鄉土風情、街道、人物、生活雜感…等)為題材。
(三) 文類不拘,作品10篇以上30篇以內,可包含影像、圖片等,作品均必須為原創。
(四) 「部落格」資格由部落格建置平台認定。
柒、錄取名額及獎勵(獎金內含所得稅)
一、創作獎、文學部落格獎
首獎1名(或從缺),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獎座乙座。
優等1名(或從缺),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證書乙紙。
推薦獎若干名(限文學部落格獎)
二、劇本獎
1名或從缺,獎金新台幣15萬元整,獎座乙座。
捌、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查。部落格參賽者報名後,由承辦單位就報名內容做確認,內容無疑義,參賽者部落格刊載於yam天空部落之本獎專區(http://blog.yam.com/nanyinglib)。
二、作品審查: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分初、複審評審之。
玖、參選須知
一、參選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內文標楷體14級字型,版面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以A4規格紙張列印裝訂。
二、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三、同一作者可同時參加各徵獎類別,惟每類作品以1件為限。
四、繳交資料:
(一)參選作品乙式4份。
(二)報名表及資格證明(參選創作獎者,另需檢附學生證、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各乙份。
五、參選作品請以掛號寄達指定收件地點,並在信封註明『第15屆南瀛文學獎』及『參加類別』。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證明如有偽造,則取消參選資格。
二、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部落格獎除外)、出版或獲獎,並不得抄襲,如有上述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發佈新聞,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七、簡章及報名表請向臺南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課(73049臺南縣新營市中正路23號)索取,或逕自文化局網站http://www.tnc.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