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屆 全港學界律詩創作比賽 第十一屆 全港學界對聯創作

第十八屆 全港學界律詩創作比賽
題 目:作者自定
格 式:-七言律詩,平起式或仄起式不拘。
-頸聯及頷聯必須對偶。
-出句末可用三仄,唯對句末不可用三平。
-不可犯孤平。
-不可失粘或失對。
-抝句可用「仄仄平平仄平仄」及「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兩種。
-用韻以《詩韻》為準(詩韻即「一東」、「二冬」、「三江」、「四支」之韻)。
用 韻:大學及大專組限用「十灰」、「八庚」二韻。
預科、中學及工業學院組不限韻部。
稿 限:一人可投多稿。
獎 項:大學及大專組(在香港攻讀學士學位或不超越學士資格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四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二千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一千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伍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三佰圓及獎牌一面。
預科、中學及工業學院組(在香港就讀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三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一千伍佰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八佰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伍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三佰圓及獎牌一面。
入圍作品經選出後,評判團會約見作者,面談約十五分鐘,以確定作品非假手他人。
第十一屆 全港學界對聯創作比賽
上聯:大學及大專組-「煙雨偏宜晴亦好」
預科、中學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組-「但將詩酒邀青眼」
格 式:下聯字數、詞性、聲調須與上聯對稱。
稿 限:一人可投多稿。
獎 項:大學及大專組(在香港攻讀學士學位或不超越學士資格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一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八佰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六佰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四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二佰圓及獎牌一面。
預科、中學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組(在香港就讀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一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八佰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六佰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四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二佰圓及獎牌一面。
入圍作品經選出後,評判團會約見作者,面談約十五分鐘,以確定作品非假手他人。
評 判:(姓氏筆劃序)
王忠義先生、何文匯博士、黃坤堯博士
截止日期: 二○○七年二月中
公佈日期: 二○○七年五月
投稿處 : 九龍觀塘振華道83號福建中學 轉
索取表格: 香港各公共圖書館
商務印書館各門巿部
網 址: http://www.ceant.org.hk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擁有
題 目:作者自定
格 式:-七言律詩,平起式或仄起式不拘。
-頸聯及頷聯必須對偶。
-出句末可用三仄,唯對句末不可用三平。
-不可犯孤平。
-不可失粘或失對。
-抝句可用「仄仄平平仄平仄」及「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兩種。
-用韻以《詩韻》為準(詩韻即「一東」、「二冬」、「三江」、「四支」之韻)。
用 韻:大學及大專組限用「十灰」、「八庚」二韻。
預科、中學及工業學院組不限韻部。
稿 限:一人可投多稿。
獎 項:大學及大專組(在香港攻讀學士學位或不超越學士資格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四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二千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一千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伍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三佰圓及獎牌一面。
預科、中學及工業學院組(在香港就讀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三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一千伍佰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八佰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伍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三佰圓及獎牌一面。
入圍作品經選出後,評判團會約見作者,面談約十五分鐘,以確定作品非假手他人。
第十一屆 全港學界對聯創作比賽
上聯:大學及大專組-「煙雨偏宜晴亦好」
預科、中學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組-「但將詩酒邀青眼」
格 式:下聯字數、詞性、聲調須與上聯對稱。
稿 限:一人可投多稿。
獎 項:大學及大專組(在香港攻讀學士學位或不超越學士資格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一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八佰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六佰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四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二佰圓及獎牌一面。
預科、中學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組(在香港就讀之全日制學生)
冠軍:現金獎港幣一千圓及「伍絜宜先生杯」一座。
亞軍:現金獎港幣八佰圓及獎牌一面。
季軍:現金獎港幣六佰圓及獎牌一面。
優異獎二名,各得現金獎港幣四佰圓及獎牌一面。
特別獎無常額,各得現金獎港幣二佰圓及獎牌一面。
入圍作品經選出後,評判團會約見作者,面談約十五分鐘,以確定作品非假手他人。
評 判:(姓氏筆劃序)
王忠義先生、何文匯博士、黃坤堯博士
截止日期: 二○○七年二月中
公佈日期: 二○○七年五月
投稿處 : 九龍觀塘振華道83號福建中學 轉
索取表格: 香港各公共圖書館
商務印書館各門巿部
網 址: http://www.ceant.org.hk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擁有